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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同安区积极探索建立乡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
  • 2014年07月02日来源:中国厦门网

提要:近年来,立足十八大提出的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的新要求,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同安区司法局积极探索建立乡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

近年来,立足十八大提出的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的新要求,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同安区司法局积极探索建立乡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一是深入基层,做好调查研究。全面总结区政府法律顾问团工作取得成效与存在问题,多次召开研讨会,针对法律顾问团成员、同安区律所开展律师法律服务纳入政府公共服务体系专题调研,研究推动法律顾问工作向农村、社区和各类基层组织延伸的方式方法。二是争取支持,厚培保障沃土。向人大代表、各级相关部门提交建议,区政府常务会议专门听取司法局局长黄辉煌的汇报,6月5日区政府发文转发司法局关于做好农村社区基层组织法律服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统一每年由区财政给予区司法局3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聘请律师担任基层组织法律顾问的补贴。三是整合资源,推进队伍建设。组织协调16家律师事务所,召开同安区律师座谈会,对律师从业人员进行摸底统计,同时积极争取市司法局支持,下半年将遴选100名政治素质好、职业经验丰富的律师,与129个村(社区)结对,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提供一对一或一对二、二对一的法律服务。四是立足长远,规范制度建设。根据区情,制定律师担任农村社区法律顾问相关工作制度,初步建立律师与村(社区)结对工作办法、服务经费保障、法律顾问工作纪律、绩效考核等机制,稳步推进同安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科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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