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里17家小微企业获税收优惠减免
- 2014年07月05日来源:中国厦门网
提要:根据税收新政,2014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年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税收新政,2014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年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一季度,湖里区地税局共为辖区17家小微企业办理了税收减免。
责任编辑:薇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