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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面食禁用明矾还需监管给力
  • 2014年07月02日来源:长沙晚报

提要:日前,国家卫计委等五部门规定,从7月1日开始,馒头、发糕等面制品不能添加含铝膨松剂硫酸铝钾和硫酸铝铵,也就是俗称的“明矾”,复合型膨松剂(即泡打粉)的主要成分也是上述两种物质。

日前,国家卫计委等五部门规定,从7月1日开始,馒头、发糕等面制品不能添加含铝膨松剂硫酸铝钾和硫酸铝铵,也就是俗称的“明矾”,复合型膨松剂(即泡打粉)的主要成分也是上述两种物质。(7月1日《新闻晨报》)  

作为食品添加剂的明矾,被强令与馒头等食品说“再见”,以确保消费者免受铝超标的危害,这无疑是利国利民的好政策。然而,在面食里添加明矾,既是数百年沿袭下来的食品加工习俗,又是增强面食卖相与口味的“最经济的方法”,能否在一纸禁令下就“戛然而止”呢?这显然是不现实的,也就提醒我们,面制品禁用“明矾”,离不开监管给力。  

其实,这虽不是我国首次对于含铝添加剂的控制,但可谓是对其的“史上最严禁令”。如今的禁用“明矾”,是此前的“限量使用”的“升级版”。为何接连升级呢?乃是现实的迫切需要。正如网友所说,之所以要对含铝食品添加剂“动刀子”,是因为中国人“吃铝”太多了。根据世界卫生组织标准,每人每周铝的安全摄入量是2毫克/公斤体重,而监测发现我国32.5%的个人膳食铝摄入量超过此标准,其中4岁至6岁的儿童最高,为参考值的2.6倍。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上月发布的监测结果,也在“数说”着“铝害”之深:部分地区市售烘烤面食中铝平均含量为126毫克/公斤,市售蒸制面食为149毫克/公斤,油条为495.6毫克/公斤,膨化食品高达300毫克/公斤。而人体内铝超标,会造成包括大脑和肾脏受损在内的系列伤害,尤其是会影响儿童骨骼生长,导致智力发育障碍等。  

“铝害”如此之深,而馒头、油条等面食为何竟对明矾“偏爱有加”呢?就是其能使面食变得蓬松可口,且卖相也好,牢牢抓住消费者的胃口。禁用明矾后,这一切或将成为过去式。出于赢利考量,面食生产或销售者或许不甘心“失利”,就会与监管者玩“鼠猫游戏”,“禁也不绝”的尴尬可能再次出现。“毒粉条”就是一个鲜活的例子。早在2009年,原卫生部就规定,粉条生产中禁添加明矾,然而所谓久煮不烂、弹性十足、卖相极好的明矾“毒粉条”仍大行其道。  

市场监管难在哪?尽管不同的人可能有不同的回答,但是面食生产、销售的点多线长面广的特点,无疑对有效监管带来诸多的困难。既要管好生产源头,亦要管好市场消费的整个流程,还需建立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哪一个环节都容不得有半点懈怠。仅以早餐为例,按多数国民的习惯,都是在上班途中某街头小店或流动摊点,买几根油条或是二三个馒头、包子来“喂饱肚子”。但小商小贩的此种个体化的生产方式、“散兵游勇”式的经营方式,无疑不利于有关部门的市场监管。  

含铝添加剂的危害性不言而喻,且“禁令”亦不容践踏与挑战。这无疑是对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管水平与智慧的考验。笔者认为,要打好“禁用明矾”这一仗,除依赖生产者自我觉醒、消费者自主抵制外,更需要有关部门的踏石留印、抓铁有痕般地监管跟进。否则,再严厉的禁令,也只会沦为空谈。(屈金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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