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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陆敬平: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须打防并重
  • 2014年04月17日来源:齐鲁网

提要:中宣部等9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深入开展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专项行动的通知》后,全国许多地方闻风而动,积极贯彻上级文件精神,开展专项治理活动。

作者 陆敬平

中宣部等9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深入开展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专项行动的通知》后,全国许多地方闻风而动,积极贯彻上级文件精神,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司法部门已对一些典型案例进行了审判。实践证明,这是大势所趋,民心所向,得到社会各界积极响应和支持在情理之中。

新闻敲诈的危害不容小看,轻者扰乱视听,侵害当事单位或个人权益,重者误导公众,干扰社会秩序稳定等。因而给予严厉打击是非常必要和及时的。但是如何打击才能有效防止割韭菜模式,值得研究和探讨,以便制定和出台切实可行措施,取得良好成效。

但是,我们应该看到,防止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仅靠专项治理远远不够,必须做到打防结合,突击整治和常规治理相结合,方能取得扎实成效:

首先应打到七寸上。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之所以屡屡出笼,根在打击不力和监管不严。就拿新闻敲诈来说吧,心中没有鬼,不怕鬼敲门。俗话说,苍蝇不叮无缝的蛋。从被违法犯罪分子盯住的单位和个人来看,都有一些上不得台面的东西,因而怕被曝光而花钱消灾。即使最后敲诈者落法网,受惩处,那些被敲诈的单位也往往以受害者的面目而被忽视。假如我们在查处此类犯法犯罪者的同时,对被敲诈的单位也予以追查,看有没有违法乱纪的行为,如有,也一并给予处理。这样一来,效果可能会好些。要知道世上没有上当的人,就不会有骗子。再就是发现有打着新闻旗号而伸手要钱要物者,应立即向相关部门举报,使其得到应有的查处。

其次监管必须到位。从一些被查处的相关案件来看,有的本身就是假记者,可是,我们的一些单位和个人由于不太清楚采访流程因而上当受骗还有情可原,但是作为监管部门就说不过去了。有的假记者已在当地横行多年,为啥就没有发现?再有就是所有上级派驻地方的记者站都应到当地相关部门登记备案。而且作为监管部门亦应经常进行检查,发现违规行为及时予以查处。再就是鼓励社会举报,形成对新闻采访的有效监督。还可以利用媒介公布本地或上级派驻本地的媒体名单、从业人员和接受采访的流程,让人们做到心中有数,减少上当受骗的概率。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新闻采访的步入健康的运行轨道。防止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利用新闻采访来得到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

再次就是我们所有媒体人必须恪守职业道德,坚守底线,做到堂堂正正采访,真真实实写稿,让新闻为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鼓劲加油,并实行正大光明的监督作用。

一句话,查处和监管并重,新闻敲诈和假新闻就寸步难行。



责任编辑:王俊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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