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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厦门启动网贷平台合规检查 重点检查这16项内容
  • 2018年10月17日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提要:厦门金融办官网发布通知称,对列入名单的网贷机构开展检查,并列出了16条重点检查内容,包括“是否对出借人实行了刚性兑付”、“是否发售理财产品募集资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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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北京、上海、广东、浙江、山东、贵州、四川等地开展网贷平台合规检查工作后,厦门也于10月16日开启了相关合规检查工作。

按照厦门金融办官网发布的《厦门市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P2P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合规检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对列入名单的网贷机构开展检查,做到机构与业务检查全覆盖,包括2018年4月1日~10月15日新增业务及存量业务整改情况。同时,《通知》要求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风险点坚持边查边整,即查即改。

《通知》列出了16条重点检查内容,具体包括是否严格定位为信息中介,有没有从事信用中介业务;是否有资金池,有没有为客户垫付资金;是否为自身或变相为自身融资;是否直接或变相为出借人提供担保或承诺保本付息;是否对出借人实行了刚性兑付;是否对出借人进行风险评估并进行分级管理;是否向出借人充分披露借款人的风险信息;是否坚持了小额分散的网络借贷原则;是否发售理财产品募集资金(或剥离到关联机构发售理财产品);是否以高额利诱等方式吸引出借人或投资者加入;是否按规定开展客户资金存管; 是否聘请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对本机构进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或是否申请并通过公安机关网络安全部门的信息系统安全审核;是否建立或使用与自身业务规模相匹配的应用级灾备系统设施;是否自行或委托、授权第三方在互联网、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等电子渠道以外的物理场所进行宣传或推介融资项目;是否在电子渠道以外的物理场所(如线下门店、楼宇、地铁)开展资金端、资产端产品宣传等所有宣传行为,依托线下门店开展信息采集、核实、贷后跟踪、抵质押管理等风险管理以外的经营行为;前期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是否整改到位等。

检查方式包括机构自查、自律核查、行政核查。各网贷机构要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自查小组,自查小组由实际控制人、大股东、董事长、CEO、合规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人应对自查结果真实性负全责和最后责任,合规负责人负责具体自查工作。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要求,提交自查报告的同时,机构需提交良性退出方案,承诺若无法通过合规性检查,启动良性退出工作,并由股东、法人和高管承担连带责任。自查报告等要于2018年11月2日前报送厦门市金融办。

机构提交自查报告之后,厦门市金融办、厦门银监局将委托厦门市地方金融协会于2018年11月上旬对辖区内的网贷机构开展自律检查。

最后,厦门市金融办、厦门银监局将在机构自查及自律检查的基础上,于2018年11月中旬左右就报告内容及数据的真实性等进行行政核查。如发现存在内容不真实、故意瞒报、漏报、弄虚作假等情况,将在官网等相关渠道上对其进行通报,并对网贷机构实行“一票否决制”。

今年5月9日,厦门金融办曾发布《厦门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动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清理的通告》,公布了不予验收备案的第一批网贷机构名单,共有440家。



责任编辑:严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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