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给结婚员工红包要签协议 工作未满一年得退
- 2014年07月03日来源:厦门网-厦门晚报
提要:网友“elingzz”:我和我老婆2012年8月份到厦门某网络公司上班,我们于2013年6月18日登记结婚,当时公司给我们一人500元的红包,并签订协议约定工作未满一年要退还。我老婆于2014年1月1日开始休产假,产假休到5月19日。
公司给结婚员工红包要签协议
网友“elingzz”:我和我老婆2012年8月份到厦门某网络公司上班,我们于2013年6月18日登记结婚,当时公司给我们一人500元的红包,并签订协议约定工作未满一年要退还。我老婆于2014年1月1日开始休产假,产假休到5月19日。因为宝宝要到6月1日才满4个月,才能添加辅食,我老婆向公司提出6月1日再上班,公司不同意并说没按时报到算旷工,旷工两天就辞退,并寄来了解除劳动关系的合同。至解除合同,我老婆的上班时间为一年9个月。我于2014年6月2日向公司提出辞职并获批准,至离职,我的上班时间为一年9个多月。发工资的时候,公司并没有告知我,直接从工资里扣走了我和我老婆的1000元红包。明明我们工作已满一年,而公司的解释是“想要拿红包就要再继续工作一年”。公司出尔反尔,一直坚持说想拿红包要再工作满一年。并且整个公司所有人都有工资条,就我没有,后面去找公司,才给补发。找老板理论,老板踢皮球。最后公司说程序已经走完了,不可以再改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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