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央行:部分地区领域金融风险突出 企业债务率过高
- 2014年06月26日来源:中国新闻网
提要: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刘士余24日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加强金融监管防范金融风险工作情况。刘士余指出,目前中国部分领域或地区的金融风险比较突出,主要表现为部分企业债务率过高、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不良贷款上升、高收益理财产品兑付违约风险上升、金融业网络和信息安全存在隐患等。
中新网6月25日电 据中国人大网消息,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刘士余24日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加强金融监管防范金融风险工作情况。刘士余指出,目前中国部分领域或地区的金融风险比较突出,主要表现为部分企业债务率过高、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不良贷款上升、高收益理财产品兑付违约风险上升、金融业网络和信息安全存在隐患等。
刘士余还指出,探索建立以政府债券为主体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引入社会资金投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建立地方政府跨年度预算平衡制度,减轻地方政府对土地收入的依赖,积极稳妥化解地方融资平台债务风险
全文如下:
国务院关于加强金融监管防范金融风险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4年6月24日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上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 刘士余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我受国务院委托,现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党的十八大以来加强金融监管、防范金融风险有关工作情况,请审议。
一、加强金融监管防范金融风险的主要工作及成效
近年来,针对国际经济形势复杂多变、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加大、金融风险在某些地区、行业或时点上有所积聚的情况,国务院根据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第十二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统筹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先后确定若干金融领域重大课题,组织有关部门深入研究,出台了一系列既有利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又有利于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的政策举措,牢牢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有力地支持了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一)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完善宏观审慎管理,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积聚。面对复杂的内外部形势,我们保持宏观政策基本取向不动摇,坚持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明确守住稳增长、保就业的下限和防通胀的上限,只要经济在合理区间运行,就集中精力抓转方式、调结构不放松,向市场传递保持总量稳定的政策信号,增强市场信心,稳定社会预期。同时,进一步完善宏观调控框架,创新调控方式,综合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适时适度、有针对性地调节流动性,在维护货币市场稳定的同时,引导货币信贷和社会融资总量合理增长。2013年末,广义货币供应量同比增长13.6%,人民币贷款余额同比增长14.1%,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涨幅2.6%,经常项目顺差与国内生产总值之比降至2.1%,达到了调控预期目标。今年以来,针对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新情况,及时定向下调部分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引导货币信贷总量的合理增长和结构优化,既较好地满足了稳增长的资金需求,又有效防止了流动性过多积聚风险,为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创造了有利的宏观金融环境。
(二)改善金融服务,加大对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国务院先后印发了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和金融服务“三农”发展的若干意见,并分别召开全国电视电话会议进行部署。及时出台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以及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各有关部门狠抓落实,出台一系列配套措施,金融服务小微企业、“三农”、保障性安居工程、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科技创新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推进了经济结构调整。2014年5月末,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占总贷款余额比重分别达27.1%和29.1%;产能过剩行业中长期贷款增速较2013年末回落1.1个百分点;服务业中长期贷款增速较2013年末提高2.2个百分点。2014年一季度末,保障性安居工程贷款余额占房地产开发贷款的17.9%,增速较2013年末提高0.5个百分点。
(三)加快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充分发挥金融市场配置资源和管理风险的功能。发布《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对加快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作出统筹部署。完善股票发行、定价、并购重组制度安排。推进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新股发行制度改革。正式启动优先股试点。全面推进创业板市场改革。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试点扩大到全国。积极发展债券市场,推动债券市场产品创新,进一步扩大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切实发挥债券市场在稳增长、调结构中的重要作用。目前,我国已基本建立功能互补、分层有序的金融市场体系。2014年5月末,沪、深两市共有上市公司2537家,总市值24万亿元;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企业达762家,累计融资65.7亿元;债券市场总规模31.7万亿元,其中公司信用类债券总规模10.2万亿元,排世界前三名。
(四)加强和改进金融监管,切实增强金融风险防范能力。一是健全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增强金融监管合力。2013年8月,国务院批准人民银行牵头建立金融监管协调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目前,就建立金融监管信息共享和金融业综合统计、规范金融机构同业业务、促进互联网跨界金融健康发展、增强资本市场的融资功能、防范化解金融领域重点风险隐患等政策事项进行研究、达成共识,取得了较好效果。二是简化行政审批,提高监管透明度。本届政府以来共取消和调整金融业行政审批项目17项。加大对金融机构规范公司治理的监管力度。强化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严惩发行造假、利益输送、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制定实施中国版“巴塞尔协议Ⅲ”。实施储备资本和逆周期资本等相关要求。完善拨备管理制度并逐步提高拨备覆盖率。强化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监管。全面启动第二代保险偿付能力监管制度建设,推动保险公司资金运用监管改革。四是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出台金融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措施,建立健全金融消费纠纷调处机制。总体来看,我国金融业运行平稳,整体实力和抗风险能力明显增强。2014年3月末,我国金融业总资产达171万亿元,较2012年末增长19.6%。商业银行加权平均资本充足率12.1%,拨备覆盖率超过260%。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净资本较高。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总体充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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