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南高考替考事件:消除顽疾还需提高违法成本
- 2014年06月19日来源:人民日报
提要:“作弊入刑,才能起到威慑作用。”广东省考试院副院长黄友文也认为,应尽快出台考试法,从刑法层面加大对替考等舞弊行为的惩治力度,构建社会诚信体系。
河南高考替考事件—
已排查出7名疑似被替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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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称为“天下第一考”的高考,公平是其第一要义。替考,不仅是对十年寒窗的其他学子极大的不公,也涉嫌违法犯罪。
17日,媒体曝光了一起跨越河南、湖北两省的有组织高考替考案,引发广泛关注。截至18日,有关部门已排查出疑似被替考生7人。
截至6月18日,河南高考替考事件调查工作已有了实质性进展:通许、杞县已经排查出疑似被替考生7人,其中通许县4人、杞县3人。目前,被替考生及其家长正在接受警方查实认证,对于两县的全部监考人员也正在进行排查。公安部门已对有关人员采取了相应措施,同时派出警力抓捕参与该案的违法犯罪分子。
河南
杞县被替考学生家长、监考老师等已被控制
河南省招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彻底查清被替考生、替考“枪手”、替考组织者、参与的监考人员以及被替考生家长的情况。对发现的违规违纪考生将按照教育部33号令严肃处理。对教育系统内部参与作弊人员,一旦查实,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公职。对其他涉案人员予以责任追究,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河南省招办表示,今年的普通高考评卷工作不会受到任何影响,正在正常进行中;关于替考事件的查处进展情况,河南省招办将第一时间向媒体和社会公布。
事件被曝出后,河南省、市、县各级政府立即采取行动,组成公安、纪检监察、教育、招生等部门参加的工作组,连夜赶赴事发地开展工作。
记者了解到:6月17日,开封市公安局第一时间作出反应,立即责成杞县、通许县公安机关全力以赴,彻底查清事实真相,坚决依法处理;迅速成立两个工作组,会同纪检监察、教育、招生等部门,于6月17日下午分赴杞县、通许县督导开展工作。
为配合省市工作组,杞县迅速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公安局、纪委监察局、教体局等部门组成的调查处理小组,并明确分工:教体局通过观看考场视频,排查被替考考生及监考老师;公安机关利用相关侦察手段,搜索相关可疑人员;纪检监察局对涉嫌违纪的公职人员进行初步调查。
杞县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警方人员告诉记者:调查工作正在依法、有序、紧张进行,目前已对3名被替考学生的家长、涉事监考老师及主考等采取措施,进行查证;已经掌握的关于被替考生及其家长的详细信息,目前不便公开。
此事在当地引起众多考生家长的关注。杞县一位学生家长表示:“孩子学习不好,就开始想歪点子,花钱请人替考,对其他孩子太不公平,像这种情况,查出来就必须狠狠地处理。”
湖北
华中科技大学正摸底排查“张老师”,核查替考人员
18日,湖北省教育厅相关人士表示,已经督促报道涉及高校认真调查核实,参与高考替考的在校学生或教师一经发现,将由相关高校按照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18日下午,华中科技大学相关人士对本报记者表示,学校17日下午即已开始对此次替考事件的组织者“张老师”进行摸底排查,目前该工作仍在进行当中。17日晚间,华中科技大学在学校官网发出声明,称学校将全力支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处理,若查实有该校人员参与其中,将依法处理,绝不姑息这种违法违纪行为,对这类事件坚决零容忍。
湖北省教育厅同时表示,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考试“枪手”,其严重影响社会诚信和教育公平,希望有关部门严厉打击社会不法分子组织替考的行为。为防止在校大学生参与替考,湖北省教育厅曾于2013年高考前专门下发《湖北省教育厅关于高考期间加强高校学生管理的紧急通知》,要求高校加强对学生的考勤管理,一般不允许请假;加强对学生的纪律教育和法制教育,让广大学生明白参与高考作弊对社会、对自身的严重危害性和高度危险性,同时明确了责任追究。
另据记者了解,武汉警方已经就此事展开调查。
专家
消除替考顽疾,还需提高违法成本
除杞县、通许县高考替考事件外,就在高考前两天,山东省18名大学生打算到河南做高考“枪手”,还未动身就被济南警方抓获。6月5日,济南警方经过长期侦查守候,抓获了计划跨省组织高考舞弊的嫌疑人王某及其招募的18名大学生“枪手”。
法律界业内人士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替考人员和组织者涉嫌伪造、变更身份证、准考证以及其他证明材料,构成犯罪的,司法机关会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社会公众不妨将替考事件当作一起刑事案件来看待,相信司法机关会依法处理。
其实,为了防止高考舞弊,近年来,各地采取了多种办法。
广州使用了人脸识别系统,监考人员在比对身份信息后如有疑虑,可以让考生考完试后通过人脸识别系统进行身份验证。这套系统将比对考生报名时准考证、现场、身份证的照片,查看相似率,进而作出判断。甘肃省从报名关口抓起,严格审查考生资格,在监考环节加强了技术防范力量。
为防止监考人员被收买,江西省规定,高考监考员安排采用计算机随机编排三套以上方案,在每科考试前30分钟抽签确定。
但教育考试部门和法律界人士认为,消除高考替考顽疾,还需提高参与人员的违法成本。
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的,一律取消本次考试所有科目成绩,并视情节轻重同时给予暂停参加高考、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对替他人参加考试、组织作弊的在校大学生,还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给予开除学籍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然而这样的规定仅仅只是针对‘枪手’和被替考的考生,对幕后的策划和组织者威慑力不够。”江西师范大学法律系主任颜三忠教授说,因为没有法律依据,包括替考在内的很多考试舞弊行为的违法成本太低,导致不法分子肆无忌惮。
颜三忠说,高考、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舞弊行为频发,已经严重危害社会公平,建议尽快制定考试法,并对刑法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对考试的全过程作出法律规定,明确对各种违法行为的处罚,让参与替考等行为的考试舞弊者受到严厉制裁、付出高额成本。
“作弊入刑,才能起到威慑作用。”广东省考试院副院长黄友文也认为,应尽快出台考试法,从刑法层面加大对替考等舞弊行为的惩治力度,构建社会诚信体系。
(综合本报记者任胜利、付文和新华社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