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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少妇嫁精神病丈夫与公公乱伦 毒杀亲夫获刑无期
  • 2014年04月23日来源:中国新闻网

提要:与精神病丈夫结婚后不堪折磨,南充市蓬安县农村妇女李仙群(化名)先与人私奔生子,返家后又与公公乱伦。在体检得知自己患上重病后,李仙群迁怒于“疯子”丈夫,投毒将其害死。今日,四川新闻网记者从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因犯故意杀人罪,李仙群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目前此判决已经生效,罪犯李仙群被投监服刑。

与精神病丈夫结婚后不堪折磨,南充市蓬安县农村妇女李仙群(化名)先与人私奔生子,返家后又与公公乱伦。在体检得知自己患上重病后,李仙群迁怒于“疯子”丈夫,投毒将其害死。今日,四川新闻网记者从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因犯故意杀人罪,李仙群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目前此判决已经生效,罪犯李仙群被投监服刑。

乡村少妇先出轨再乱伦

1995年,24岁的农村女孩李仙群,嫁给了家住镇上的张华军(化名)。但李张二人结合,并非幸福的开始――时年21岁的张华军,少年时因脑病患上精神分裂症,病情时好时歹,发作时六亲不认。

1998年,在外打工的李仙群认识了同乡敬小兵(化名)并很快同居。1999年,李仙群诞下儿子敬强(化名)。2001年,张华军母亲去世,李仙群作为儿媳回家奔丧。两个多月之后,李仙群与公公张育仁(化名)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并一直保持到案发。在和公公乱伦之后,李仙群与敬小兵断绝往来。2005年,李仙群、张华军及敬强搬进了张育仁家中居住。

案发后,张育仁曾说,自己是老伴去世后才和儿媳乱伦的,从未向外人提及;至于同乡、邻居们的非议,自己从没听说过。

毒杀亲夫被判无期徒刑

2013年初,李仙群被医院诊断患有三期肺结核病。自觉不久于人世,李仙群迁怒于张华军,觉得自己名声不好、患重病等等,全都是“疯子”丈夫所致。

2013年3月17日上午10时许,李仙群在地摊上花5元钱买了一瓶“鸟不吃”(剧毒农药,主要成分为甲拌磷)。当天晚饭后,她将农药浸入半块面包内,放到丈夫张华军小解便桶旁的窗台上。据李仙群交代,投毒并放在便桶旁,一是丈夫撒尿时看得到那个面包;二是丈夫喜欢吃零食,看到面包就会吃;三是丈夫有病,闻不出农药的味道。第二天早上,李仙群上楼看见面包也不见了,而丈夫死了。

对于儿子的突然死亡,张育仁也曾怀疑过儿媳,但他思考再三,觉得儿子这些年来吃药太多,可能引发多脏器衰竭死亡,因此没有报案。但张家其他亲戚得知消息后前来探视,发现疑点后报案。警方查明,张华军系有机磷农药甲拌磷中毒死亡,投毒者正是他的妻子李仙群。

2013年11月,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李仙群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目前,该判决已生效,李仙群投监服刑。

罪犯曾获多方同情

据介绍,在出庭受审时,李仙群曾一度翻供,称并非故意毒死张华军,买来农药是自己喝的。同时她还说张华军系精神病人,自己长期遭受其打骂;体检又发现患有肺结核,感觉生活无望,为其子成长考虑,才走此路。

李仙群的辩护人也辩称:公诉机关指控故意杀人客观证据不足,无证据证明被害人缺乏辨知能力,本案无法排除他人作案可能。辩护人还提出:因长期受丈夫折磨、长期与公公乱伦等,李仙群心理负担巨大等。

此外,李仙群所在的社区居委会出具证明,证实李仙群以前没有违法犯罪记录,表现尚好;其在婚姻存续期间,由于张华军患有精神病,对李长期使用暴力,致其家庭地位较差,没有经济权,在家中处于弱势地位,备受欺负,为照顾其子有利其成长,应对李仙群给予适当的刑事处罚。而李仙群之子也书面请求法院对母亲从轻处理,给她一个认罪服法、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机会。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仙群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他人死亡的后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应予惩处。公诉机关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但本案确系婚姻家庭原因引起且发生在婚姻家庭之内,量刑时可酌情考虑。据此,法院作出前述判决。(记者 邓成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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