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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用宽容的目光看待省领导介入广场舞事件
  • 2014年04月08日来源:现代快报

提要:应当肯定,“以噪制噪”事件中的相关政府部门并非不想找出让业主和大妈们皆大欢喜的解决方案来。笔者以为,也不必为省领导介入治理小区广场舞噪音大惊小怪。尽管省领导介入解决小事件不是常态之计,但不妨将其看作对基层部门的一次示范和一个鞭策。

现代快报网电(常州读者 何秋斌) 笔者有一点不同看法。如快报评论所言,区区“噪音纠纷”惊动省主要领导介入确实反映了“一些政府部门的懒政、无为问题”,只是笔者也认为,对省领导出手解决“噪音纠纷”不妨多些宽容,少一些苛责,毕竟,当地多部门为治理噪声曾作出诸多努力,如果不看过程只重结果,一味苛责求全,不仅有失公允,也可能挫伤基层部门工作热情。

首先应当肯定,“以噪制噪”事件中的相关政府部门并非不想找出让业主和大妈们皆大欢喜的解决方案来。在“对上负责”的官场语境下,没有一级政府部门不愿意在上级面前表现自己的工作成效,也没有谁愿意因为自己工作的失误吃到省领导的批评。事实上,面对广场舞噪音扰民,当地相关部门并非没有作为。最终治理无实质效果未必就能完全归咎于相关部门“压力不够、决心不大”。

其次,笔者以为,也不必为省领导介入治理小区广场舞噪音大惊小怪。群众利益无小事。从报道可以看出,该小区的广场舞噪音问题显然已成附近居民的一块心病,够得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的级别。省领导介入小区广场舞噪音问题可以说正是群众路线和群众观点的现实体现。不能总是理所当然地以为省领导出面解决“小事情”就是基层部门没有履好职、负好责,很多时候基层部门也会有“问题总出现在能力之外”的无奈。

尽管省领导介入解决小事件不是常态之计,但不妨将其看作对基层部门的一次示范和一个鞭策。



责任编辑:王俊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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